巴黎氣候高峰會
1.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間的責任分配
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有共同但又有區別的責任」應對全球氣候的變化。
2.資金援助發展中國家的問題
發展中國家希望到2020年後,提高1000億美元的額度,以資助他們採取能源轉換,和適應海平面上升、糧食危機等不利災害影響的措施。
3.新協議全球升溫目標朝著1.5攝氏度努力
控制溫室效應氣體的排放,以確保從工業化之前到2100年的全球平均氣溫升高不超過2攝氏度,並且朝著不超過1.5攝氏度的目標努力。
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有共同但又有區別的責任」應對全球氣候的變化。
2.資金援助發展中國家的問題
發展中國家希望到2020年後,提高1000億美元的額度,以資助他們採取能源轉換,和適應海平面上升、糧食危機等不利災害影響的措施。
3.新協議全球升溫目標朝著1.5攝氏度努力
控制溫室效應氣體的排放,以確保從工業化之前到2100年的全球平均氣溫升高不超過2攝氏度,並且朝著不超過1.5攝氏度的目標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