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藻外語大學W-Portfolio

2015-12-25 13:42:59

巴黎高峰會

歷史性的巴黎氣候協議在美、中、法聯手力推之下終於通過。巴黎氣候協議將取代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成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的法律文件。整體而言,巴黎氣候協議並不完美,不過此項協議所引發的全球能源與經濟社會轉型,卻值得台灣注意。

巴黎氣候協議是典型的國際氣候政治妥協的產物,它宣示了氣候變遷議題已不再僅是一項科學的警告,更已成為規範全球環境體制的政治現實。協議能成功簽署,有四項因素至為關鍵:一、中美領導人習近平、歐巴馬聯手力推;二、這是第一個全面性涵蓋富國及窮國的全球減量協議,共有超過185個國家提出自訂預期貢獻(INDC),超出預期;三、此次將工業化國家承諾每年1000億美元支持發展中國家調適計畫納入決議;四、巴黎協議採取減量目標與機制分開處理的彈性做法,法律約束力的彈性設計化解了未來可能的阻力。

此協議對台灣在因應全球氣候的戰略思考上,具有幾個層面的意義:首先,台灣對於因應全球氣候變遷衝擊的思考,不應被簡化為二氧化碳排放減量的爭議,也絕非只是考量溫室氣體減量對於經濟面向的影響,卻忽略了氣候變遷正對人類的生態環境、社會文化,以及國家安全帶來根本性的變化。

第二、巴黎協議中,首度納入「非締約方利害關係人」的參與。形式上,可能提供台灣參與氣候公約的機會,透過這個機制來登錄我國的減量行動與成果。

第三、協議中,首度明確肯認城市與地方政府在氣候行動的角色。它跳脫以國家主權為主體的慣性思考。由於城市是全球經濟體系的生產、技術與能源消費的中心,城市將成為氣候議題全球化與在地化之關鍵網絡節點。同時,它將開啟城市氣候外交的新網絡,台灣的城市可透過與其他國際城市的合作,連結成新的氣候治理體系。

面對全球治理的新秩序,台灣亟需建構整體的氣候戰略,不應忽略了巴黎氣候協議背後所代表的朝向低碳經濟與低碳能源轉型的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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